各学院: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府规〔2020〕3号)要求,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发放3000元求职补贴。请各学院按照文件精神协助组织符合要求的毕业生做好相关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补贴条件
属于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2021年毕业学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成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二、补贴标准
每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
三、提交材料
(一)《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表1);
(二)困难情形证明(提供以下三项其中一项便可):
1.城乡困难家庭成员:本人或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证明;
2.本人持有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材料(如有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三)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开户名须为学生本人,须在复印件上写清银行账号及开户行名称;
(四)个人身份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本人及户主页复印件;
以上提交的材料按A4纸规格单面打印,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每页材料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
四、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请。各学院请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集中自愿申请,并于9月25日前汇总交到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王永强老师处(从化校区综合楼203办公室)。
(二)审核公示。学校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信息录入。公示无异议的,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将公示通过的人员信息录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集中式一体化信息系统,并将公示通过的人员材料整理建立书面档案台账。
(四)审核汇总。市高指中心负责汇总复核,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学校的对公账号上。
(五)补贴发放。审核通过后,学校在10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学生。
附表1.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